轉知新北市教育帳號注意事項宣導圖卡1份,教職員生辦理離校手續前,需自行備份雲端資料。
發佈日期 :
2025-05-12
資訊群組 :
教務處
原文如下: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5月12日
發文字號:新北教研資字第1140914050號
速別:普通件
- 主旨:檢附本市(新北市)教育帳號注意事項宣導圖卡1份,請貴校納入離校手續流程,教職員生辦理離校手續前,需自行備份雲端資料,請查照。
- 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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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據本局(新北市教育局)112年7月14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21362863號函續辦。
- 本市(新北市)教育帳號存取權說明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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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本市(新北市)所提供教育帳號及其下相關服務,僅提供本市(新北市)師生使用,核心關鍵為「是否有校務行政系統帳號之存取權」,教職員生畢業/離校後將不再擁有存取權,亦無法使用相關服務(含親師生平臺登入、Google Workspace、Microsoft 365等),並不得要求重新取得。
- 相關雲端資料請於離校前自行備份,並建議勿以本市(新北市)教育帳號綁定任何應用程式,避免失去存取權後無法使用。
- 轉學生及跨教育階段之學生在本市(新北市)升學,學生無學籍前的空窗期,將無法使用教育帳號及其相關服務;各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異動時程,請依該階段學籍管理辦法辦理。
- 檢附本局(新北市教育局)雲端網域服務管理原則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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