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新北市泰山區泰山國民小學 114學年度普通班特教生鐘點助理人員甄選簡章
發佈日期 :
2025-08-29
資訊群組 :
輔導處
新北市泰山區泰山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普通班特教生鐘點助理人員甄選簡章
中華民國114年8月29日
一、 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 報名日期:114年9月3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10時止。
三、 報名地點:新北市泰山國小輔導處
(一) 地址: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2段255號
(二) 電話:02-29098842#152
四、 報名方式: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(不受理委託或通訊報名)。
五、 報名費:免報名費
六、 報名資格:【以下1.2.3資格需同時具備】
(一)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(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,需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)。
(二)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。
(三) 身家清白,無刑事及民事之犯罪紀錄者。
(四) 品德優良、心理健康之人員,具有特教班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。
六、甄選日期與時間:114年9月3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30分開始。
七、甄選地點:新北市泰山國民小學校史室。
八、甄選名額:
(一) 正取2名,備取名額視考試成績酌列。
九、工作內容:在原班教師或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,協助處理下列事項:
(一) 協助教師處理及訓練學生自理、動作復健等事宜。
(二) 協助教師指導學生學習、作業完成相關事宜。
(三) 協助教師處理學生偶發事件。
(四) 協助學生參與、融入班級各項活動。
(五) 其他(學校臨時交辦有關特殊教育之事項)
十、甄選方式:口試,擇優正取2名,備取若干名。
十一、合約期限:114年9月3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。
十二、待遇及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 服務鐘點費以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時薪計算(目前時薪190元),實際時數依學生需求及教育局每學年度核定服務時數而定。
(二) 實際服務時段待錄取後依實際學生需求進行協調。
十三、報名繳交證件(請依序排列裝訂):
(一) 報名表
(二) 切結書。
(三)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(以A4紙張影印,不要裁剪)(另須附正本驗完歸還)。
(四) 學歷證件:畢業證書正本(外國學歷證件須完成驗證,否則不予受理)。
(五) 兩吋半身照片二張(最近3月內半身正面脫帽照)。
(六) 其它特殊證件(例如:特殊教育教師證、幼兒教育教師證、國民小學教師證;護士證照…等)。
所交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情事,縱因甄選前未能查覺而錄取,一經查證屬實立即予以解聘。
十四、正式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,並可以電話查詢,不得以未獲通知提出異議。
十五、錄取公告日期:114年9月3日(星期三)下午2時前。
十六、報到日期:114年9月3日(星期三)下午4時前,請攜帶身分證,至本校輔導處特教組報到,逾時視同棄權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十七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至上述日程需做變更,悉公布於本校網站。
十八、受僱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納編,並於學生需求減少時,即無條件終止僱用契約。
十九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均依相關法令辦理,並得補充修訂之。
二十、查詢疑義請電洽:(02)2909-8842分機152特教組蔡志輝組長。
中華民國114年8月29日
一、 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 報名日期:114年9月3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10時止。
三、 報名地點:新北市泰山國小輔導處
(一) 地址: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2段255號
(二) 電話:02-29098842#152
四、 報名方式: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(不受理委託或通訊報名)。
五、 報名費:免報名費
六、 報名資格:【以下1.2.3資格需同時具備】
(一)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(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,需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)。
(二)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。
(三) 身家清白,無刑事及民事之犯罪紀錄者。
(四) 品德優良、心理健康之人員,具有特教班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。
六、甄選日期與時間:114年9月3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30分開始。
七、甄選地點:新北市泰山國民小學校史室。
八、甄選名額:
(一) 正取2名,備取名額視考試成績酌列。
九、工作內容:在原班教師或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,協助處理下列事項:
(一) 協助教師處理及訓練學生自理、動作復健等事宜。
(二) 協助教師指導學生學習、作業完成相關事宜。
(三) 協助教師處理學生偶發事件。
(四) 協助學生參與、融入班級各項活動。
(五) 其他(學校臨時交辦有關特殊教育之事項)
十、甄選方式:口試,擇優正取2名,備取若干名。
十一、合約期限:114年9月3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。
十二、待遇及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 服務鐘點費以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時薪計算(目前時薪190元),實際時數依學生需求及教育局每學年度核定服務時數而定。
(二) 實際服務時段待錄取後依實際學生需求進行協調。
十三、報名繳交證件(請依序排列裝訂):
(一) 報名表
(二) 切結書。
(三)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(以A4紙張影印,不要裁剪)(另須附正本驗完歸還)。
(四) 學歷證件:畢業證書正本(外國學歷證件須完成驗證,否則不予受理)。
(五) 兩吋半身照片二張(最近3月內半身正面脫帽照)。
(六) 其它特殊證件(例如:特殊教育教師證、幼兒教育教師證、國民小學教師證;護士證照…等)。
所交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情事,縱因甄選前未能查覺而錄取,一經查證屬實立即予以解聘。
十四、正式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,並可以電話查詢,不得以未獲通知提出異議。
十五、錄取公告日期:114年9月3日(星期三)下午2時前。
十六、報到日期:114年9月3日(星期三)下午4時前,請攜帶身分證,至本校輔導處特教組報到,逾時視同棄權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十七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至上述日程需做變更,悉公布於本校網站。
十八、受僱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納編,並於學生需求減少時,即無條件終止僱用契約。
十九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均依相關法令辦理,並得補充修訂之。
二十、查詢疑義請電洽:(02)2909-8842分機152特教組蔡志輝組長。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