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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數位發展部公告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」並停止適用「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」及行政院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廠商清單審查小組設置要點」。

發佈日期 : 2026-01-24 資訊群組 : 教務處

原文如下: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1月30日

發文字號:新北教研資字第1150218871號

速別:普通件

  • 主旨:函轉行政院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廠商清單審查小組設置要點」,自即日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
  • 說明: 

    • 依據本府115年1月29日新北府研資字第1152430514號函辦理。
    • 旨揭設置要點前經行政院108年7月4日院臺護字第1080180717號函訂定。
    • 數位發展部業依114年12月1日施行之「資通安全管理法」第11條第3項規定,訂定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」並於同日施行,爰旨揭設置要點配合停止適用。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1月21日

發文字號:新北教研資字第1150134852號

速別:普通件

  • 主旨:函轉數位發展部公告訂定發布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」條文、附表及對照表1份,及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「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」,請查照。
  • 說明: 

    • 依據本府(新北市政府)115年1月19日新北府研資字第1152430219號函辦理。
    • 數位發展部依114年12月1日施行之「資通安全管理法」第11條第3項規定,訂定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」並於同日施行,配合停止適用「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」。
    • 明定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之審查程序、風險評估、情資分享、使用限制及其他相關事項,供各機關依循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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