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數位發展部公告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」並停止適用「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」及行政院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廠商清單審查小組設置要點」。
發佈日期 :
2026-01-24
資訊群組 :
教務處
原文如下: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1月30日
發文字號:新北教研資字第1150218871號
速別:普通件
- 主旨:函轉行政院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廠商清單審查小組設置要點」,自即日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
- 說明:
-
- 依據本府115年1月29日新北府研資字第1152430514號函辦理。
- 旨揭設置要點前經行政院108年7月4日院臺護字第1080180717號函訂定。
- 數位發展部業依114年12月1日施行之「資通安全管理法」第11條第3項規定,訂定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」並於同日施行,爰旨揭設置要點配合停止適用。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1月21日
發文字號:新北教研資字第1150134852號
速別:普通件
- 主旨:函轉數位發展部公告訂定發布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」條文、附表及對照表1份,及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「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」,請查照。
- 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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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據本府(新北市政府)115年1月19日新北府研資字第1152430219號函辦理。
- 數位發展部依114年12月1日施行之「資通安全管理法」第11條第3項規定,訂定「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」並於同日施行,配合停止適用「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」。
- 明定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之審查程序、風險評估、情資分享、使用限制及其他相關事項,供各機關依循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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