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「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」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一條附件十二、第三十條附件十三,業經交通部於110年7月14日以交航字第11050082021號令修正發布,並定自110年7月19日施行。
發佈日期 :
2021-07-28
資訊群組 :
教務處
原文如下:
主旨:函轉「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」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一條附件十二、第三十條附件十三,業經交通部於110年7月14日以交航字第11050082021號令修正發布,並定自110年7月19日施行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交通局110年7月22日新北交規字第1101343810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)1份。
瀏覽數: